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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调问责低调复出”难道是“打雷不下雨”?

来源:2015-11-02 11:19:33

在网上浏览新闻的时候,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问题官员被免职时,往往十分高调,这也不难理解,不如此则不足以平息民愤、不足以体现严肃的问责。不过,与高调的问责相比,这些官员的复出则显得过于低调,不显山不露水,很多时候,若不是媒体披露,公众很难洞悉全部实情。

不过,问题在于,现实生活中,很多官员的问责与复出,往往演变成了一个与民众兜圈子的游戏。免职时,高高举起,而一旦公众的注意力转移,则很快就会悄然复出,问责云云,更像是用以搪塞公众舆论的权宜之计。在这种情况下,为问责制度“打补丁”,完善问责制度,是提高政府信用度的直接和根本的办法。首先,问责制度必须与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有机地衔接,完善制度规范,完善立法,让失职官员在行政问责的同时受到法律监管,受到法律制裁,行政处理都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只有法律和制度相结合,才能充分保障责任落实和归属。其次,行政问责要公开、透明、制度化。当前我国的问责制度尚不严谨,当事件发生并大规模扩散时,政府才对失职官员采取行政问责、追究责任。事后弥补的行为总有种“逢场作戏”的感觉,行政问责不能因为群众舆论压力导致政府不得不做,才开始采取措施。而是一旦发现失职官员,就要根据行政问责制度,立即采取行动,之后进行通报,保证“事件发生即是结束”。

伴随着我国政治文明的推进、行政问责制的完善,越来越多的官员因过失而被问责。对于违纪或承担行政责任的官员,不能“抓住一点不及其余”,更不能一棒子打死。这不符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和惩戒的初衷。在公开、透明、公正的前提下,安排合适的职位,让昔日的被问责官员在新的岗位上,吸取前车之鉴,发挥热量,体现着社会的理性和进步。

作者:峻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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