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娱乐要闻 > 正文

每日快看:辟 谣!

来源:无锡eTV全媒体2023-06-03 00:29:20

辟 谣!

最近的锡城不但天气越来越热

关于电费的话题也开始逐渐“热”起来


(资料图片)

不时有市民询问:

“传言说电费要涨价了,真的吗?”

还有不少小区业主群流传一则

“居民用电也涨价”的消息:

“6月1日起,取消谷峰计价,改成分段计价”

记者向国网无锡供电公司求证

目前,居民电价不变!

7月1日起实行的通知:

调整对象仅为工业电力用户

近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优化工业用电季节性尖峰电价,试行工业用电重大节日深谷电价,自7月1日起实施。

但是!

本次电价调整对象仅为工业电力用户

不涉及居民用户

通知全文如下(上下滑动):

6月1日起实行的通知:

按自然月抄表结算

根据国家电网发布的通知,我省今年6月1日起实施按自然月抄表结算,意味着我市居民客户和低压非居民客户的电费结算周期和交费方式,调整为每月抄表、按月结算,而企事业单位电费结算周期、交费方式不受本次调整影响

通知全文如下(上下滑动):

Tips

江苏现行居民电价介绍

江苏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时段划分及收费标准如下:

高峰时段为早8时至晚21时,电价为0.5583元/千瓦时;

低谷时段为晚21时至次日早8时,电价为0.3583元/千瓦时。

若不申请启用峰谷分时电价计费,则电价为0.5283元/千瓦时。客户可自行选择开通或取消分时电价,一般情况下,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变更。

江苏居民阶梯电价分档及加价标准如下:

居民阶梯电价以“年”为周期执行,全年分档电量按照月度电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分档的电价标准,年用电量分档电价标准如下:

第一档:年用电量≤2760度,维持现行电价标准;

第二档:2760<年用电量≤4800度,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年用电量>4800度,每度加价0.3元。

户籍人口为5人及以上的家庭:可申请每户每月增加100千瓦时阶梯电量基数,全年分档电价标准如下:

第一档:年用电量≤3960度,维持现行电价标准;

第二档:3960<年用电量≤6000度 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年用电量>6000度,每度加价0.3元。

户籍人口为7人及以上的家庭,可选择申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无需执行阶梯电价,合表电价为0.5483元/千瓦时。

实行阶梯电价

是为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

网友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