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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最高法院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2)》及典型案例、《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2)》。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说,2022年,人民法院持续忠实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责,执法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不断提升。全国法院共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73177件、审结246104件。
杨临萍提到,人民法院完善依法惩治环境资源犯罪机制,参与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行动,妥善处理涉企业案件中的环境问题。
“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惩治环境污染犯罪,依法严惩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环境污染行为,积极配合污染物协同控制。注意审查涉诉企业是否符合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要求,营造绿色法治化营商环境。
她还谈到,依法惩治危害长江鲟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依法打击盗采泥炭土行为,加强黑土地保护;开展“拯救蚯蚓”行动,守护“粮田沃土”;引导污染型经营主体有序退出,促进相关政策和补偿机制完善,服务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坚持低碳发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确立的原则、制度要求,依法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相应职责,结合现代公司治理理念引导企业改进技术工艺。明确碳汇认购的适用条件,探索适用以购买碳汇减排量替代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司法措施。
据悉,截至202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和30个高级法院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均已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继南京、兰州、昆明、郑州设立环境资源法庭之后,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长春、乌鲁木齐环境资源法庭,专业机构四级法院全覆盖不断完善。
杨临萍说,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坚持能动司法、履职担当,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以高质量环境司法服务,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再立新功。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赵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