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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晚,尖峰集团(600668)公告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尖峰药业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缬沙坦氨氯地平片(Ⅰ)《药品注册证书》。
公告显示,缬沙坦氨氯地平片(Ⅰ)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用于单药治疗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已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分类为乙类;且已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
药智网数据显示,2022年前二季度,缬沙坦氨氯地平片(Ⅰ)国内医院市场销售额约7.43亿元;2021年,该药国内医院市场销售额约18.3亿元。开思系统数据显示,2022年前二季度,缬沙坦氨氯地平片(Ⅰ)国内零售市场销售额约4.32亿元;2021年,该药国内零售市场销售额约8.31亿元。
据悉,尖峰药业于2021年12月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递交注册申请并获得受理,于2023年5月19日在国内批准上市。截至目前,尖峰药业在缬沙坦氨氯地平片(Ⅰ)项目上累计投入约1472.99万元
尖峰集团表示,本次获得缬沙坦氨氯地平片(Ⅰ)《药品注册证书》,标志着尖峰药业具有进行该药品生产、销售的资格,将进一步丰富尖峰药业的产品种类,有助于提升公司医药业务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