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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周报(第99期)|世界银行宜商环境“促进市场竞争”指标解读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2023-07-27 16:41:41

2022年2月4日,世界银行官网发布了新的营商环境体系BEE(Business Enabling Environment,普遍译为宜商环境)项目概念说明。2022年12月,BEE新版概念书发布,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项目名称进一步正式确定为B-READY(Business Ready)。


【资料图】

21世纪经济研究院将根据世行的概念书对新的营商环境体系各个指标逐一进行解析,本期聚焦在第九个指标“促进市场竞争”。

“促进市场竞争”是新设置的指标

BEE的“促进市场竞争”是新设的指标,与原DB(Doing Business)“政府采购”相对应,但在DB体系中,“政府采购”指标仅作为观察指标,不参与实际评估。

世行认为,公平的市场竞争能够通过提高企业生产率,带来更好的产品、更多的工作和更高的收入。竞争能通过影响市场进入和退出机制,进而促进产品创新和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并迫使市场经营者按成本提供产品和服务。

但是竞争很少是完美的,市场失灵要么是因为企业自身行为,要么是因为政府干预。对于市场力量,即企业将价格提高到远高于成本的水平、提供低质量的产品或服务并将竞争排挤出去的能力,必须加以控制。政府有一系列的工具来阻止反竞争行为,促进市场进入、确保公平竞争并减少市场失灵造成的扭曲。竞争政策是一套确保市场竞争不会以减少经济福利为代价的政策法律体系,其对商业环境和经济至关重要,有助于减轻贫困和促进共同繁荣。在一些以政府为唯一或主要买家的特定市场(例如教育、卫生和基础设施),政府法规直接影响市场进入和企业行为。

拥有一个充满竞争活力的市场是加快增长和降低价格的关键,对消除贫困至关重要。良好的竞争法律可强制打破卡特尔,让垄断企业面临更多竞争,以及通过降低进入壁垒,帮助小企业进入市场并生存下来,从而帮助减少贫困。

“促进市场竞争”指标将从整个私营部门的角度对促进竞争和创新的关键法规进行基准测试,而不是考虑它们对单个公司的影响。它将评估阻止反竞争行为的法规、促进市场竞争行为的法规、促进创新的法规,以及为这些法规提供的关键公共服务及实施效果。

三套指标衡量市场竞争领域的情况

BEE将在市场竞争领域使用三套指标:促进市场竞争的法规质量(监管框架维度);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共服务充分性(公共服务维度);促进市场竞争的关键服务实施效率(效率维度)。

与原DB体系指标比较

“促进市场竞争”指标为BEE体系中新设的指标,各维度指标将涵盖竞争政策、知识产权和创新政策的执行,以及侧重于提高私营部门竞争和创新能力的政策;涵盖了DB体系中的“政府采购”指标内涵,但实际范围更广。DB“政府采购”指标仅作为观察指标,其二级指标仅由“采购程序”和“质疑投诉”两个指标构成,并且没有其他三级指标作为支撑,也没有参与实际评价。

21世纪经济研究院建议重点关注该指标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的数字化建设。BEE“促进市场竞争”指标基本包括了政府采购的衡量,即评价有关政府合同的市场竞争度。对数字化的程度有一定的要求,比如电子采购平台公开访问和交互性、采购服务透明度、程序数字化等,建议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数字化建设程度,如实施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改造,推进政府采购业务全链条“一网通办”等。

二是注重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营造。指标从竞争相关法规、知识产权保护、市场监管机构独立性、市场准入退出难易程度等多个维度,对公平市场环境的营造提出更高要求,可参照指标设定完善国内相关领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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