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的问题
【资料图】
(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惠买超市都林市场店销售的、科右前旗晶海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的酸菜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镇太宏超市一分店销售的、内蒙古多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香包,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
(一)巴彦淖尔市磴口县李静平蔬菜门店销售的螺丝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常发蔬菜副食南门批零门市部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飞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内蒙古屹鸿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荞麦粉,脂肪酸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通辽市科尔沁区团结路鹿儿岛超市销售的、通辽市盛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林泉葵花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赤峰市松山区志鹏和达超市销售的、敖汉赫波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野生杏仁饮料,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微生物污染的问题
巴彦淖尔市万客乐超市胜利店销售的、呼和浩特市蒙古额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蒙古奶茶,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有机物污染的问题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会客源圪团王使用的、洁诺餐具消毒生产的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 1.合格产品信息.xlsx
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4日